公告修正「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組織職權行使法」

會長陳昱仁於今日10/23(四)公告修正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8、11、15至17、19、29、45條條文,增訂第三章之一章名及第14條之1至第14條之6條文,公告之。

附件:峽學字第1141023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