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校區學生議會學生自治低落對策委員會提出終結報告,並解散 Post category:會務公告 Post published:2026/03/15 Post author:三峽校區學生議會 依三峽校區學生議會議事規則第66條規定:「臨時委員會於提出終結報告後,即行解散。」查學生自治低落對策委員會業於2026年2月24日提出終結報告,並經三峽校區學生議會3月3日第6次常會聽取,應予解散。 查閱終結報告:26屆北大峽議字第7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