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秘書處組織規程」全文

三峽校區學生議長傅冠紘,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秘書處組織規程》第16、17條規定,據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第26屆第4次常會決議,於2025年12月15日發布修正《規程》全文共16條條文,自發布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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