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日期:113年9月24日
開會時間:18:30
主席:陳議長昱仁
紀錄:粘秘書長子瑜
出席人員:
- 陳議長昱仁
- 李副議長孟叡
- 鐘議員蘊安
- 王議員心妤(請假,由周瑜芳議員代行職權)
- 劉議員逸柏(請假,由粘子瑜議員代行職權)
- 童議員子庭(請假,由葉宗諭議員代行職權)
- 申議員學仁(請假,由周瑜芳議員代行職權)
- 周議員昕妤(請假,由葉宗諭議員代行職權)
- 葉議員宗諭
- 粘議員子瑜
- 許議員銘碩
- 吳議員維軒
- 林議員宸緯
- 許議員育榤
- 吳議員浩瑜
- 周議員瑜芳
列席人員:
- 三峽校區學生會曾會長宣凱
- 三峽校區學生會蔡政務副會長其曄
- 三峽校區學生會郭常務副會長兼學生權益部部長宥陞
- 三峽校區學生會陳秘書長柏瑜
- 三峽校區學生會學生權益部鄧副部長妤姿(請假)
- 三峽校區學生會學術部林部長楷瀚
- 三峽校區學生會活動部林部長育岑
- 三峽校區學生會活動部郭副部長祐君
- 三峽校區學生會財務部葉部長湘琳
- 三峽校區學生會財務部何副部長宜倢
- 三峽校區學生會新聞部黃部長千嫚(請假)
- 三峽校區學生會新聞部陳副部長禹安
- 三峽校區學生會公關部彭部長語芯
- 三峽校區學生會公關部蕭副部長至妤
- 三峽校區學生會國際事務部程副部長鈺喬
- 三峽校區學生會資訊部吳部長安仁
- 三峽校區學生會選舉委員會蔡主任委員芷妍
- 三峽校區學生會國際事務部部長孫被提名人鈺涵
- 學生法院學生法官黃被提名人振
- 學生法院學生法官王被提名人冠人
- 學生法院學生法官邱被提名人奕翔
- 學生法院學生法官盛被提名人凡
- 學生法院游書記長子萱
- 本會粘秘書長子瑜
- 本會林會議助理采頤
一、確認議程:
(確認)
二、提案及決議:
第一案
編號:25屆北大峽議字第6號
案由:有關本會國際事務部部長被提名人孫鈺涵等二人人事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學生會組織辦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二、附件為國際事務部部長被提名人孫鈺涵、國際事務部副部長被提名人程鈺喬人事簡歷表。
辦法:敬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函請會長任命之。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 一、被提名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 二、被提名人孫鈺涵人事案。同意票13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二案
編號:25屆北大峽議字第16號
案由:擬提名黃振等四人為學生法官,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學生法院組織法》第12條第4項規定,學生法官任期屆滿一個月前,學生會會長應完成繼任提名程序,先予敘明。
二、邱奕翔會長提名之四位學生法官(黃振、張韵、黃僅雅、張景程),任期將於今年10月20日屆滿。因此本會會長依法需於9月20日前向學生議會提交上述屆滿學生法官繼任者的被提名人名單。
三、依學生法院組織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提名黃振、王冠人、邱奕翔、盛凡為學生法官。
四、檢附被提名人人事簡歷表如附件。
辦法:提請學生議會審議通過後,由會長任命之。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 一、被提名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 二、被提名人黃振人事案。同意票13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 三、被提名人王冠人事案。同意票13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 四、被提名人邱奕翔人事案。同意票13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 五,被提名人盛凡人事案。同意票13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三案
編號:25屆北大峽議字第18號
案由:有關本會113學年度第一期間施政方針,敬請貴會聽取報告。
說明:
一、依《學生議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21條第1款規定:「學生會會長應於各學期第一次常會召開七日前,將施政方針送交秘書處。」
二、檢附施政方針如附件。
辦法:提送貴會並報告之。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無)
第四案
編號:25屆北大峽議字第19號
案由:有關三峽校區學生會113學年度第一期間總預算案,敬請貴會審議。
說明:
一、依《預算暨決算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部已將各部門之概算彙總整理並編列成總預算案,且經初步審查後與各部討論修改。
三、113學年度第一期間總預算書如附件一。
四、1-2-7-1社團博覽會估價單如附件二。
五、1-2-7-1社團聯展估價單如附件三。
六、1-2-7-4市集報價單如附件四。
辦法:提請貴會審議通過後,由會長公告之。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 一、提案單位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 二、周瑜芳議員提案凍結1-2-3-5學生會財務部期末點數抽獎10,000元,並提書面專案報告後解凍。2人附議,逕付表決。同意票8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 三、葉宗諭議員提案減列1-2-9-1學生會資訊部「北大APP」GOOGLE API新台幣一元。2人附議,逕付表決。同意票11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 四、周瑜芳議員提案減列2-2-2-3學生議會秘書處會議紀錄人事費單價為600元。2人附議,逕付表決。同意票6票,不同意票2票,通過。
- 五、周瑜芳議員提案減列2-2-2-4學生議會秘書處會議助理人事費單價為600元。2人附議,逕付表決。同意票6票,不同意票3票,通過。
- 六、許育榤議員提案本案包裹表決。2人附議,通過。
- 七、全案同意票14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五案
編號:25屆北大峽議字第15號
案由:學生法院提送「學生法院113年度第1期間預算案」,敬請審議。
說明: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71條第1項規定辦理。
辦法:敬請貴會審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 一、提案單位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 二、周瑜芳議員提案包裹表決。2人附議,通過。
- 三、全案同意票14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六案
編號:25屆北大峽議字第12號
案由:學生法院提出「學生自治訴訟法修正案」,請審議。
說明:請參閱附件總說明與條文對照表,附件1、2分別為Word格式、PDF格式,附件3為修正前 (現行) 全文。
辦法:請貴會審議通過後,逕續送臺北校區學生議會審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 一、提案單位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 二、周瑜芳議員提案包裹表決。2人附議,通過。
- 三、全案同意票13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七案
編號:25屆北大峽議字第13號
案由:有關「跨校區自治事務處理條例」制定全文四十八條案一案,提請貴會審議,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二十五條規定辦理。
二、本案如經大會審議通過,敬請併送臺北校區學生議會審議,待兩校區通過後公布施行。
辦法:敬請貴會依職權審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 一、提案機關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 二、周瑜芳議員提案刪除第45條,後續條文向前遞補。2人附議,逕付表決。同意票7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 三、許育榤議員提案本案包裹表決。2人附議,通過。
- 四、全文四十七條,同意票6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八案
編號:25屆北大峽議字第14號
案由:學生法院提出「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辦法修正案」,請審議。
說明:
一、為增訂由學生法官出任之學生代表,如何選任、撤職、遞補與代理等事項,及一併處理潤飾其他條文的一般法制作業,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第63條第1項第3款規定,提出修正案。
二、附件 1 是總說明與修正對照表的 Word 檔,附件 2 是 PDF 檔。附件 3 是修正前全文。
三、依《章程》第25條,本案如經大會審議通過,敬請併送臺北校區學生議會審議,待兩校區通過後公布施行。
辦法:敬請貴會審議通過後,送臺北校區學生議會,續行審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 一、提案機關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 二、周瑜芳議員提案本案包裹表決。2人附議,通過。
- 三、全案同意票9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九案
編號:25屆北大峽議字第17號
案由:有關任命本會臺灣學生聯合會會員校代表,敬請貴會審議。
說明:
一、臺學聯秘書處通知本會應於9月11日前完成會員校代表更換程序。然該時間學生議會尚未開議。爰依《臺灣學生聯合會組織章程施行法》第6條第一項規定,由會長任命,並於十日內報請學生議會追認之。
二、任命會長曾宣凱為代表、常務副會長郭宥陞為候補代表。
三、檢附被提名人人事簡歷表如附件一。
四、檢附人事派令如附件二。
辦法:提請貴會追認之。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 一、被提名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 二、被提名人曾宣凱人事案。同意票9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 三、被提名人郭宥陞因故先行離席,郭宥陞人事案經大會共識決決議另擇日審查。
三、會務質詢:
會務質詢詳見會議影音資料。
四、臨時動議事項:
無。
五、散會
主席宣布法定時間下午11點20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