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修正「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組織職權行使法」

會長陳昱仁於12/19(五)公布「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學生議會組織職權行使法」第7、15、17、33、35、37條修正及第34條之1、40條之1、44條之1、44條之2增訂。
公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