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修正本會組織章程,公告成立「修正章程會議」

115年3月4日總會第4屆第2次會議決議成立「修正章程會議」,討論並提出新版《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草案。

會議由全體總會代表組成,並將邀請學生法院人員列席,也可以邀請專家學者列席諮詢。

組織章程修正草案,應經全體成員3分之2以上同意,才可以通過,並依現行組織章程第83條第1款程序修正。

決議原文請見總會會議紀錄專區

如有任何意見表達,請來信總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