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日期:113年11月19日
開會時間:18:30
主席:陳議長昱仁
紀錄:粘秘書長子瑜
出席人員:
- 陳議長昱仁
- 李副議長孟叡(遲到)
- 鍾議員蘊安
- 王議員心妤(請假,由周瑜芳議員代為行使職權)
- 劉議員逸柏(請假,由粘子瑜議員代為行使職權)
- 童議員子庭(請假,由葉宗諭議員代為行使職權)
- 申議員學仁(缺席)
- 周議員昕妤(請假,由葉宗諭議員代為行使職權)
- 葉議員宗諭
- 粘議員子瑜
- 許議員銘碩
- 吳議員維軒
- 林議員宸緯(請假,由吳維軒議員代為行使職權)
- 許議員育榤
- 吳議員浩瑜
- 周議員瑜芳
列席人員:
- 三峽校區學生會曾會長宣凱
- 三峽校區學生會蔡副會長其曄(缺席)
- 三峽校區學生會郭副會長暨學權部部長宥陞
- 三峽校區學生會秘書處陳秘書長柏瑜
- 學生代表黃被提名人子龍
- 學生代表蕭被提名人至妤
- 本會許會議助理心怡
一、確認議程:
(確認,無變更)
二、提案及決議:
第一案
編號:第25屆北大峽議字第20號
案由:提請追認郭宥陞、黃子龍為捷運三鶯線使用校地專案小組學生代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辦法》第六條辦理。
二、會長已於 9/23(一)發布人事派令(峽學字第1130923001號)。
三、檢附人事簡歷表如附件一。
辦法:敬請貴會追認之。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被提名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被提名人黃子龍人事案。同意票10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二案
編號:第25屆北大峽議字第25號
案由:有關任命蕭學生權益部部員至妤為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國際志工海外服務獎助審查小組學生代表一案,敬請貴會追認。
說明:
一、依「三峽校區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規則」第6條規定辦理。
二、會長已於11/12(二)公告峽學字第1131112002號,詳如附件一。
三、人事簡歷表詳如附件二。
辦法:敬請貴會追認。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被提名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被提名人蕭至妤人事案。同意票10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三案
編號:第25屆北大峽議字第26號
案由:有關任命蕭學生權益部部員至妤為亞德客有美公益活動經費補助審查委員會學生代表一案,敬請貴會追認。
說明:
一、依「三峽校區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規則」第6條規定辦理。
二、會長已於11/12(二)公告峽學字第1131112003號,詳如附件一。
三、人事簡歷表詳如附件二。
辦法:敬請貴會追認。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被提名人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被提名人蕭至妤人事案。同意票10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四案
編號:第25屆北大峽議字第21號
案由:有關本會學生權益部成員學生代表人事名冊,敬請貴會備查。
說明:
一、依三峽校區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規則第2條第2項「前項之會議學生代表,學生會應於開學兩個月內擬具人事名冊送學生議會備
查。」規定辦理。
二、人事名冊詳如附件。
辦法:敬請貴會同意備查。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提案單位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第五案
編號:第25屆北大峽議字第22號
案由:有關「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學生會社團活動大型補助評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敬請貴會備查。
說明:
一、依「三峽校區學生會社團活動大型補助規則」第十三條規定辦理。
二、為完善委員會組成,且統一法規用語、潤飾文字等一般性法制作業,爰提出本修正案。
三、會長已於11/12(五)以113峽學字第1131112001號公告修正,詳如附件一。
四、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部條文詳如附件二。
辦法:敬請貴會備查。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提案單位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吳維軒議員提議包裹表決,周瑜芳、葉宗諭議員附議,2人附議,通過。
三、全案同意票12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六案
編號:第25屆北大峽議字第23號
案由:有關「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三峽校區學生會組織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三峽校區學生會組織辦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二、為配合近年來學生會實務運作、章程修正、刪除不合宜之規定等,爰提出本修正案。
三、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部條文詳如附件一 (pdf)、附件二 (word)。
辦法:提送學生議會審議通過後,呈請會長公布之。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提案單位說明及經本會議員詢答完畢。
二、葉宗諭議員提議文字修正,文字修正,刪除第3條文字「及有關」,新增「外」;周瑜芳、吳維軒議員附議,2人附議,通過。
三、法案文字修正,同意票11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四、李孟叡議員提議包裹表決,葉宗諭、吳維軒議員附議,2人附議,通過。
五、全案同意票12票,不同意票0票,通過。
第七案
編號:第25屆北大峽議字第24號
案由:有關「各級會議學生代表推派辦法」第三條、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組織章程」第三十八條第七款規定辦理。
二、因近年校內法規學生代表人數調整、組織改造並進行法規文字修正,爰提出本修正案。
三、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部條文詳如附件一 (pdf)、附件二 (word)。
辦法:提送貴會審議通過後,移請臺北校區學生議會審議。
附件:詳見已提案件查詢系統。
決議:
一、李孟叡議員提議包裹表決,吳維軒、粘子瑜議員附議,2人附議,通過。
二、全案同意票11票,不同意票0票。
三、會務質詢:
會務質詢詳見會議影音資料。
四、臨時動議事項:
無。
五、散會
主席宣布法定時間下午7點14分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