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黃振等四人為學生法官

依《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學生法院組織法》規定,任命黃振、王冠人、邱奕翔、盛凡等四人為學生法官。

任期自起2024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

附件:峽學字第1130925002號